自由式滑輪比賽規則– 臺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自由式組 | 自由式輪滑

1、在“Go”命令發出前,身體任何部位的移動和輪滑鞋的移動均可被視為搶跑,判為起跑違規。

2、在“Ready”命令發出之前,運動員如果尚未準備好,可舉手向裁判 ...跳至主要內容競賽項目速度過樁參賽組別(一)運動員參賽必須持有效證件,具體要求按當次比賽規程執行。

(二)一般情況下,單人項目分設男子組、女子組。

在合適的情況下,可按年齡設成年組(16週歲以上)、青年組(12-15週歲)、少年組(8~11週歲)。

(三)多人(雙人)花式繞樁不設性別和年齡組別。

比賽場地及樁位規定(1)比賽場地面積不小於40m×10m。

在該範圍內,地面需平坦,不滑、不粘。

(2)需要放置兩排樁距80cm的樁,兩排樁之間的最小距離為3m(3)兩排樁之間需放置隔離帶。

隔離帶長度至少為15.2m,隔離帶一般不高於30cm。

(4)起跑線包括主起跑線和副起跑線。

副起跑線位於主起跑線後15cm(5)主起跑線距首樁12m,終點線設在距尾樁80cm。

(6)總比賽距離為:12m+0.8m×19+0.8m=28m(7)在裁判員認為危險的地方應放置安全防護設備。

(8)賽場至少要保證40m×10m的範圍做為比賽區域。

如果條件允許,在比賽場地旁可另設一個40m×8m的範圍做為運動員熱身區域.輪滑鞋允許穿著雙排輪滑鞋參加比賽。

輪架必須與鞋靴牢固的固定,輪軸不能突出到輪子以外。

禁止穿著裝有製動裝置的輪滑鞋,允許使用沒有傳動裝置的克萊普(即脫跟)輪滑鞋參賽號碼運動員至少要分別在左側臀部外側及後背的腰部牢固的貼(縫)號碼布,號碼應清晰可見,號碼布不得有任何更改。

設備、器材和後勤保障(一)至少2支麥克(最好為無線麥克)及必要的音響(音量能清晰的覆蓋全場)。

(二)裁判示分牌(三)裝備齊全的急救中心。

(四)男、女運動員及裁判員分別使用的更衣室。

(五)供裁判員使用的備有桌椅的獨立場所。

(六)運動員等所需的場所。

(七)供夜間比賽使用的足夠的照明設備。

(八)安全保障。

(九)對講機。

(十)計算機和打印機。

(十一)秒錶。

  ※速度過樁競賽項目速度過樁一般可分為計時賽和淘汰賽。

(一)在計時賽中,以計時成績直接決定名次。

(二)在淘汰賽中,每組運動員按三局兩勝賽制淘汰對手後進入下一輪的比賽。

速度過樁的比賽方法(一)預賽階段(1)預賽階段採用計時制,決賽階段採用淘汰制。

(2)預賽可根據比賽要求決定是兩人一組進行還是一個接一個進行。

每個運動員兩次機會,取最好成績作為該運動員的最後成績進行匯總記錄。

(二)決賽階段(1)根據主辦方要求或參賽人數的實際情況,取預賽階段的前4名(或前8名或前16名或前32名等)進入決賽階段。

(2)決賽階段根據預賽階段的成績進行分組,每兩人一組進行三局兩勝制,勝者進入下一輪。

(3)決賽階段中如果某組中的一位運動員棄權,則另一運動員直接進入下一輪。

(4)半決賽爭奪決賽資格的兩組運動員中,負出的兩個運動員爭奪季軍,獲勝的兩個速度過樁的技術要求1.起跑1-1秒錶計時的起跑發令採用“OnyourMark(各就位)”、“Ready(預備)”、“Go(跑)”三聲發令式。

1-2電動計時的預賽階段起跑發令為:“OnyourMark(各就位)”命令發出後,運動員在五秒內必須跑出,否則視為起跑犯規。

1-3電動計時的決賽階段起跑發令方式同秒錶計時的起跑發令方式。

1-4運動員在聽到“Onyourmark”的命令後站在起跑線後就位,“Ready”的命令發出後,運動員在起跑線後做起跑姿式,身體及輪滑鞋在起跑線後必須完全靜止下來,直到聽“Go”的命令發出後才能起跑。

1-5運動員在準備起跑時必須雙腳著地,並且不得有任何一隻輪子壓線。

1-6運動員的起跑姿式不限,但距起跑線最近的輪子必須落在主輔兩根起跑線之間,並且不得超過或壓在主起跑線。

2過樁及沖刺2-1運動員起跑後加速,必須以單腳的方式進樁並繞樁。

2-2運動員在繞樁過程中不得換腳或浮腳落地,否則以罰樁計。

2-3運動員在衝刺終點線時必須以繞樁的滑行腳著地觸線,換腳衝刺及跳躍衝刺視作違規,不記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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