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0米接力賽 | 4x400接力規則

比賽規則4×400米接力賽4×400米接力賽,為接力賽跑項目之一,田徑比賽集體項目。

在跑道上進行,由4名運動員組成一隊,每人各跑400米距離的接力賽跑。

第一棒運動員以右手持棒,採用蹲踞式起跑,第二、三、四棒運動員採用站立式起跑。

簡介接力是田徑比賽中唯一的集體項目,由每隊四名隊員依次傳遞接力棒,並跑4×400米接力賽完一定距離。

主要的正式項目有4*100米、4*200米和4*400米等,傳接力棒時須在20米的接力區內完成。

傳接棒技術一般有“上挑式”和“下壓式”兩種。

接力賽一般安排在田徑比賽的最後進行,具有很強的觀賞性。

起源接力跑,是田徑運動中唯一的集體項目。

以隊為單位,每隊4人,每人跑相同距離。

其起源有多種說法,有的認為源於古代奧運會祭祀儀式中的火炬傳遞,有的認為與非洲盛行的“搬運木料”或“搬運水壇”遊戲有關,也有的認為是從傳遞信件的郵驛演變而來。

接力跑引入體育比賽,不只是田徑項目,在不少其他體育活動中也有類似的比賽。

就田徑而言,其起源是諸說不,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由非洲黑人接力運送木材演變而來的。

非洲人在茂密的森林中砍伐木料後,道路崎嶇,運送困難,於是採用了接力的方法。

搬運過程中,彼此進行速度比賽,看誰搬的快,運的多。

另一種說法是在十七世紀時,葡萄牙一艘軍艦外出,水兵上岸遊玩,發現當地居民聚在一起進行一種有趣的遊戲。

參加者分成若干組,每組4人,每組有一人拿著空壇,比賽開始後,持空壇的人迅速跑向50米外的水壇,將水倒人空壇,然後拿著空壇跑回交給本組第二人。

如此循環往復,直到全組跑完,最先跑完者獲勝。

葡萄牙水兵將這種遊戲帶入歐洲,並加以改變,以木棒代替空壇,很快就成為學校中的一項活動,以後又演變成田徑運動中的接力賽。

發展歷史十九世紀末,接力跑被正式列為徑賽項目。

當時的比賽規則規定接棒人在20米接力區內,跑進中從傳棒人手中接棒。

而現在4x100米接力,接棒人在接力區前10米即可開始預跑,但傳接棒仍在20米的接力區內完成。

1912年,男子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跑被正式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1928年,女子4x100米接力正式成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

比賽規則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4×400米接力賽一彎道是分道跑,第二棒運動員要跑至搶道線後方可自由搶道。

第一棒的傳接必須在參賽者指定的線道內進行,其餘各棒的傳接,裁判員會根據第二及第三棒運動員通過200米起點處之先後,按次序讓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隊友在接棒範圍內,由內至外排列等候接棒。

所有接棒者均不可以在接棒區外起跑。

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直到比賽結束為止。

任何人掉了棒,必須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所有接力賽事,必須在接棒區內完成交接棒。

‘接棒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參賽者的身體或四肢的位置。

任何參賽者在傳接棒完畢後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礙其他參賽隊伍,其隊伍可以被取消資格。

接力在所有的接力賽中運動員必須在20米的交接棒區域裡完成交接棒。

完成交接棒後,運動員必須留在本隊的跑道中直到各隊交接棒全部完成,否則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如果運動員在接力比賽中掉棒,只有他本人能將棒重新撿起。

運動員可以離開自己的跑道撿棒但不能妨礙其他運動員的比賽。

起跑每個公路項目都是個人參賽並且不需要選拔賽。

當發令員召集運動員到出發線以後,運動員可以在出發線上自由選擇出發位置。

發令院槍響以後比賽開始,任何人兩次搶跑都會被罰失去比賽資格。

取勝誰的身體第一個觸到終點線,誰就是比賽的第一名。

飲料站任何公路賽的參賽者都可以得到場外幫助,但對此有嚴格的規定。

在比賽的起點和終點都提供水和其他飲料,飲料站在比賽路線上每隔5公里設定一個。

飲料放在運動員經過時很容易拿到的地方。

運動員可以準備他們自己的用水,並且可以提議在他們要求的地方設定飲料站。

飲用水和濕海綿提供站設定在兩個飲料站之間。

在那裡長跑運動員和競走運動員經過時可以取到飲用水,還可以從海綿中擠水沖洗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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