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走:發展歷史,動作要求,經典動作,比賽規則,奧運冠軍,世界紀錄 ... | 奧運競走規則

競走與跑的根本區別在於走步時兩腳必須與地面輪換接觸,不能有騰空階段。

田徑比賽規則規定:每步中,運動員在後腳離地之前,前腳必須著地,腳落地時,該腿必須有一瞬間 ...競走競走(RaceWalking),是從日常行走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運動,規則規定支撐腿必須伸直,從單腳支撐過渡到雙腳支撐,在擺動腿的腳跟接觸地面前,後蹬腿的腳尖不得離開地面,以確保沒有出現“騰空”的現象,而這也是競走與跑步的主要分別。

普通走步的速度,每小時約五公里左右,而競走的速度則快得多。

競走比賽最先出現於1775年至1800年間的英國,男子競走於1908年倫敦奧運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女子競走比賽始於1932年的捷克,直至1992年的奧運會,女子10千米競走才正式成為比賽項目。

基本介紹中文名:競走外文名:RaceWalking分類:田徑起源時間:1867年起源國家:英國發展歷史,動作要求,經典動作,比賽規則,奧運冠軍,世界紀錄,5公里,10公里,20公里,50公里,發展歷史競走起源於英國,1867年,英國舉行了第一次競走錦標賽。

到了19世紀90年代,這項運動在德國盛行起來。

1893年舉行的維也納到柏林的競走比賽,全程長達578公里。

1908年,奧運會正式將競走列為比賽項目。

從1961年起,每年舉行盧迦諾杯競走比賽,以後發展成為世界盃賽,男選手爭奪盧迦諾杯,女選手角逐愛斯堡恩杯。

競走比賽最先出現於1775年至1800年間的英國,有些更是日以繼夜地進行。

六盤水師範學院,競走比賽男子競走於1908年倫敦奧運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並且分為3500米及10千米兩種賽程,後來亦出現過3000米及10000米的賽事。

1932年的奧運會首次加入50千米競走的公路賽,而10000米競走則在跑道上進行。

自1956年起,20千米及50千米競走正式成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並且在公路上進行。

女子競走比賽始於1932年的捷克,直至1992年的奧運會,女子10千米競步才正式成為比賽項目。

2000年悉尼奧運會改為20公里,而且也是在公路上進行,中國的運動員陳躍玲奪得首面的奧運女子競走金牌。

中國的女子競走運動員閻紅、徐永久、李素傑、關平、金冰潔、陳躍玲等,亦曾多次刷新5000米及10000米競走的世界紀錄。

女子競走19世紀初,英國出現步行比賽的活動。

19世紀末,部分歐洲國家盛行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的競走旅行。

1866年英國業餘體育俱樂部舉行首次冠軍賽,距離為7英里。

競走分場地競走和公路競走兩種。

場地競走設世界紀錄;公路競走因路面起伏等不可控因素較多,成績可比性差,故僅設世界最好成績。

運動員行進時,兩腳必須與地面保持不間斷接觸,不準同時騰空,著地的支撐腿膝關節應有一瞬間的伸直,不得彎曲。

比賽時,運動員出現騰空或膝關節彎曲,均給予嚴重警告,受3次嚴重警告即取消比賽資格。

1908年首次進入奧運會,當時的距離是3500米和10英里。

此後幾屆奧運會距離有所不同,有過3000米、10公里等,從1956年奧運會起定為20公里(1956年列入)、50公里(1932年列入)。

兩腳交替走步的田徑運動。

比賽在田徑場或公路上進行。

在奧運會和重大田徑比賽中男子有20千米、50千米公路競走、20千米田徑場地競走;女子有5千米田徑場地競走、10千米公路競走。

競走與跑的根本區別在於走步時兩腳必須與地面輪換接觸,不能有騰空階段。

田徑比賽規則規定:每步中,運動員在後腳離地之前,前腳必須著地,腳落地時,該腿必須有一瞬間的伸直。

競走運動員在比賽途中,如違犯了上述規定,第一次犯規裁判員舉白旗給競走比賽予警告,若再次犯規,裁判員舉起紅旗,取消其比賽資格。

運動員在最後1圈犯規,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或直接取消其比賽資格。

腿部動作是競走技術的主要環節。

前邁的腿在腳落地時要伸直,用腳跟先著地,這樣可增大步長並能減小著地的制動。

隨著另一腿蹬地,身體重心前移,出現了單腿支撐階段。

當身體重心移至伸直的支撐腿上時,後腿屈膝擺至體側。

在人體經過垂直部位後,支撐腿由全部著地過渡到腳尖,在擺動腿前擺的配合下完成下一步的後蹬。

擺動腿隨著骨盆沿身體縱軸的轉動,屈膝前擺,腳離地面始終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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