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挫傷 | 腦挫傷

腦挫傷跳轉到:導航,搜索A+醫學百科>>腦挫傷腦挫傷(cerebralcontusion):一種常見的原發性腦損傷,只由於外力作用形成的軟腦膜完整而腦皮質淺層的出血和(或)挫碎。

主要因腦組織在外力作用後在顱內作直線加速或減速運動,或旋轉運動,腦表面與顱骨內面或顱底碰撞、摩擦而形成。

主要表現是:1、意識障礙多較嚴重,持續的時間較長,甚至傷後昏迷持續到死亡。

2、意識恢復後多有頭痛和腦激惹及應用功能的障礙。

3、常有比較明顯的自主神經(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表現為呼吸、脈搏、血壓和體溫的波動,嚴重者可因呼吸、循環障礙及高熱導致死亡。

4、出現神經系統方面的症状、體征,如失語、偏癱等。

5、出現腦水腫,頭痛、頭昏加劇。

挫裂傷的治療當以非手術治療為主,應盡量減少腦損傷後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反應、嚴密觀察顱內有無繼發血腫、維持機體內外環境的生理平衡及預防各種合併症的發生。

除非顱內有繼發性血腫或有難以遏制的顱內高壓手術外,一般不需外科處理。

1)非手術治療:腦挫裂傷發生之際,也就是繼發性腦損害開始之時,兩者密切相連、互為因果,所以儘早進行合理的治療,是減少傷殘率、降低死亡率的關鍵。

非手術治療的目的,首先是防止腦傷後一系列病理生理變化加重腦損害,其次是提供一個良好的內環境,使部分受損腦細胞恢復機能。

因此,正確的處理應是既著眼於顱內、又顧及到全身①一般處理:對輕型和部分創傷反應較小的中型腦挫裂傷病人,主要是對症治療、防治腦水腫,密切觀察病情,及時進行顱內壓監護及/或複查CT掃描。

對處於昏迷狀態的中、重型病人,除給予非手術治療外,應加強護理。

有條件時可送入ICU(加強監護病室),採用多道生理監護儀,進行連續監測和專科護理。

病人宜采側臥,保持氣道通暢,間斷給氧。

若預計病人於短期內(3~5天)不能清醒時,宜早行氣管切開,以便及時清除分泌物,減少氣道阻力及死腔。

同時應抬高床頭15°~30°;以利於顱內靜脈迴流、降低顱壓。

每日出入量應保持平衡,在沒有過多失鈉的情況下,含鹽液體500ml/d生理鹽水即已滿足需要,過多可促進腦水腫。

含糖液體補給時,應防止血糖過高以免加重腦缺血、缺氧損害及酸中毒。

必要時應適量給胰島素予以糾正,並按血糖測定值及時調整用藥劑量。

若病人於3~4天後仍不能進食時,可放置鼻飼管,給予流質飲食,維持每日熱能及營養。

此外,對重症病人尚需定期送檢血液的生化及酸鹼標本,以便指導治療措施,同時,應重視心、肺、肝、腎功能及合併症的防治。

②特殊處理:嚴重腦挫裂傷病人常因掙扎躁動、四肢強直、高熱、抽搐而致病情加重,應查明原因給予及時有效的處理。

對傷後早期就出現中樞性高熱、頻繁去腦強直、間腦發作或癲癇持續發作者,宜行冬眠降溫及/或巴比妥治療。

外傷性急性腦腫脹又稱散性腦腫脹(DBS),是重型腦損傷早期廣泛性腦腫大,可能與腦血管麻痹擴張或缺血後急性水腫有關,好發於青少年。

一旦發生應儘早採用過度換氣、巴比妥、激素及強力脫水,同時冬眠降溫、降壓也有減輕血管源性腦水腫的作用。

手術無益反而有害。

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為繼發於腦損傷後的凝血異常。

其原因是腦組織中富含凝血激酶,外傷後釋放入血,激活凝血系統。

由於血小板的異常聚積,可使腦皮層、基底節、白質內以及腦幹等處小血管發生血栓,隨後又因纖維蛋白元溶解而引起繼發出血。

遲發性顱內血腫亦可能與此有關(Touho,1986)。

血管內凝血需依靠實驗室檢查始能診斷,即血小板減少、纖維蛋白元降低及凝血酶元時間延長。

一旦發生,應在積極治療顱腦損傷的同時,輸給新鮮血液,補充凝血因子及血小板。

亦有作者採用肝素抗凝治療或用抗纖深環酸對抗過量纖溶。

③降低顱內高壓:幾乎所有的腦挫裂傷病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顱內壓增高。

輕者可酌情給予臥床、輸氧、激素及脫水等常規治療。

重症則應儘早施行過度換氣、大劑量激素,並在顱內壓監護下進行脫水治療。

傷情嚴重時尚應考慮冬眠降溫及巴比妥療法此外,嚴重腦外傷後血液流變學亦有明顯變化,表現為全血粘度、血漿粘度、紅血球壓積、紅血球聚集性和纖維蛋白元均增高;並使紅血球變形能力下降,其程度與傷情呈正相關。

由於紅血球聚積性增強、變形力下降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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