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或停止訓練 | 替代役驗退標準

83年次以後(含)出生之役男判定常備役體位,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原入營天數可折抵役期;判定替代役體位者,需徵服12天補充兵,原入營天數不可折抵役期。

判為免役體位者,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兵役處:::首頁意見信箱常見問答雙語詞彙網站導覽English字級:字級等級:小字級等級:中字級等級:大搜尋:搜尋進階搜尋熱門搜尋:兵籍調查分階段手機選單首長介紹組織架構業務職掌及聯絡資訊軍人忠靈祠忠烈祠八二三台海戰役紀念館志工園地最新消息役政新聞活動花絮業務申請統計資訊性別主流化常見問答集雙語詞彙公開資訊利益衝突揭露專區新兵訓練中心徵集訓練期程入營須知抽籤類別對照中央法規本市法規兵役機關政府機關性別主流相關網站統計資訊相關網站其他主橫幅樣式設定:::兵員徵集問答集首頁業務資訊常見問答集兵員徵集問答集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或停止訓練,其體位如何處理?資料更新時間:109-09-1016:04(一)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30日內予以驗退或停止訓練離營。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或停止訓練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依體位區分標準規定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役男。

(二)82年次以前(含)出生之役男驗退或停止訓練後,體位判為常備役或替代役體位者,需再徵服替代役,役期1年,原入營天數可折抵役期。

83年次以後(含)出生之役男判定常備役體位,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原入營天數可折抵役期;判定替代役體位者,需徵服12天補充兵,原入營天數不可折抵役期。

判為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

屬體位未定者,應再複檢一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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