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活動中心 | 康文署風帆報名

申請人須於指定日期把報名表格交回或寄回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亦可透過 ... 抽籤結果將在有關中心張貼,亦會在抽籤之後5天上載到康文署網頁內供申請人查閱。

按“Tab”進入菜單水上活動中心中心活動預訂艇隻及服務安全指南水上活動資訊天地中心表格及須知中心通告常見問題網頁連結中心相片聯絡我們返回康文署主頁>中心活動>每月水上活動訓練課程>申請辦法申請辦法 (1) 名額以「抽籤」方式分配的訓練班 (1.1) 遞交表格:   申請人須於指定日期把報名表格交回或寄回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亦可透過互聯網(前往http://www.lcsd.gov.hk/MonthlyProg/Ls/indexc.html,選按相關活動,再按活動頁內「報名表格」欄的「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格」)或康體通自助服務站遞交。

   申請人如報名參加報名日期相同、以抽籤分配名額的同一水上活動中心同類型活動(例如所有獨木舟活動均為同類型活動,不論活動的類型或級別),只可遞交一份報名表,並須於指定日期把報名表交回或寄回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

如同類型活動的報名日期不同,或活動屬不同類型,申請人須分開遞交報名表。

   參加者如欲申請不同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的活動(例如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黃石水上活動中心的獨木舟活動),則須分別向有關中心遞交表格,讓有關中心分別抽籤處理。

   如有重複遞交表格或填報資料不齊者,其抽籤資格將被取消。

 (1.2) 抽籤、結果公佈及繳費:   抽籤會在該訓練班截止報名後的指定抽籤日期進行,主辦水上活動中心會同時抽出正選及候補名單並在抽籤之後7個工作天內郵寄通知各正選及候補申請人相關的報名詳情。

   抽籤結果將在有關中心張貼,亦會在抽籤之後5天上載到康文署網頁內供申請人查閱。

 (1.3)中籤者須於指定期限內帶同通知書、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所需的資歷證明(如適用)及活動費用,前往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體場地/康體通自助服務站(詳情請參閱中籤通知書)辦理報名手續。

 (1.4) 候補程序:   所有經抽籤方式報名的訓練班及康樂活動,均設候補名額,候補申請人的排名不分先後次序。

   如有關活動在正選申請人繳費期限過後仍有餘額,則所有候補申請人均可在指定日期內於各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任何一個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場地,以先到先得方式報名。

 (1.5) 「公開候補日」:   如候補報名期限過後仍有餘額,市民可於「公開候補日」上午8時30分開始,透過下列途徑,以先到先得方式報名:   各水上活動中心及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任何一個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場地康體通網上預訂系統或其流動版(不適用於免費活動)康體通自助服務站   有關抽籤結果及候補安排,請向各水上活動中心查詢。

(2) 名額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的訓練班 (2.1) 親臨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場地辦事處報名   申請人須於報名日期起,把填妥的報名表格及所需的資歷證明(如適用),連同費用到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體場地辦理報名手續,額滿即止。

報名時,香港居民須出示香港身份證,11歲以下兒童亦可出示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非香港居民須出示有效旅遊證件(例如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正本或副本),以供查核。

   除非本署另有說明,申請人每次只限遞交一份報名表格。

如欲報名參加多項活動,必須重新排隊。

 (2.2) 郵遞報名   申請人須最少於活動舉行前10個工作天,把填妥的報名表格及所需資歷證明副本(如適用)連同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只供核對用)、及已貼上郵票的回郵信封寄回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先到先得。

以同一日接獲的報名而論,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會先行處理親身報名。

餘額如不足分配給郵遞申請人,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投寄前請確保郵件上已貼上足夠郵資。

本署不會接收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而此等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

有關郵費的計算,可參閱香港郵政網頁http://www.hongkongpost.hk/tc/postage_calculator/index.html。

 (2.3) 康體通自助服務站報名   在活動報名期內,申請人可使用康體通自助服務站報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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