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不懂得主張權益~車禍應該注意程序~避免二度傷害 ... | 車禍慰問電話

我沒有撞到你所以我沒有錯所以不算發生車禍所以我盡道義或關心聊表心意就很好 ... 所有電話都是我撥打,A君從未主動打電話給我,更從未主動慰問,所有電話一 ...車禍調解交通事故~糾紛~理賠~法律訴訟相關問題~協助網友真我是調解人員,專業處裡車禍相關問題.車禍交通事故.保險理賠.調解糾紛.法律.訴訟諮詢.協助當事人處理案件.讓受害者與加害人有個正確的資訊.與方向能夠回快速的回到正常的生活.讓網路通路幫你.解決車禍相關問題,連絡方式:電話:0932-292820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1008052117車禍發生不懂得主張權益~車禍應該注意程序~避免二度傷害?交通事故~車禍~體傷調解各位網友大家好~敘述本件交通事故案例:經當事人受害者同意將此交通事故提供給網友參考~因沒有發生觸碰雙方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說法.我沒有撞到你所以我沒有錯所以不算發生車禍所以我盡道義或關心聊表心意就很好了~另一方稱:因你突然的轉過來我前方車輛緊急剎車我看到來不及就為了避開.避免與前車發生碰撞.所以人車就倒地所以要你須賠償我的損失?我將本案慢慢詳細說明受害人所受委屈: 發生本件交通事故日期於民國96年4月期間,A君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北縣永和市環河西路往板橋市方向行,A君因搜尋地址沿途尋找門牌號碼當行駛至肇事路段的時候貿然切入對向車道左轉使得對向直行車造成緊急煞車,當時對向車到總計有6-7輛機車直行行進當中,第一台見狀穩穩的煞住,第二台煞車就很吃力的避免與前車機車發生碰撞,第三台(稱B車)就見狀避煞不及也就作閃避自然反應避免與前車發生碰撞,但事發突然第三台車雖為與前車發生碰撞但卻人車倒地後滑行撞擊路旁的路燈燈桿,據當時情況後方車輛也造成一些影響, 當時騎乘第一台機車看見後方車跌倒後滑行至碰撞處才停住立即採取救助程序相當好心,後方第四台機車目睹整個案發過程,因當時未發生與任何車輛碰撞,所以現場只有少數人幫忙協助B車並打電話110報案也同時撥打119 A君當時也很有誠意願意表示:賠付醫療費用並也告知他有投保保險.會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也跟警方表示說:他會盡最大誠意來處理本件事情,當B車駕駛被送往醫院後A車也跟著到醫院關懷整個過程都是很有誠意的處理過程。

 當事情發生後的幾日,A君有機通電話關懷之意,在相隔幾星期後,A君則慢慢的不與B車連絡了,B車當事人當時從東部隻身前往台北打拼,並無長輩或太多朋友可詢問,於是從網路上尋找一些答案,是否能有所協助,這時B車從網路上得知,發生交通事故應處理方式,這其中有些不合理的地方,警方並未跟B車製作筆錄,且也沒基本資料提供給他,只有用筆紙寫下A君的聯絡方式。

 當B車感覺有所不對之時,打電話給A君說哪時候要進行和解,A君則表示說:我問過保險公司了~我沒有跟你發生碰撞所以不算車禍,所以保險公司可能無法賠償,所以這事情我之前答應賠償的事情,我只能賠你醫院的醫療費,其他我沒辦法付給你,況且警方也沒完全處理,所以保險公司說這件事故不算是車禍。

 受害當事人看到我描述該事件~也願意提出他的意見給網友參考以下使當事人描述案件經過~  李先生您好:http://tw.myblog.yahoo.com/t28054653/謝謝您把我慘痛故事寫出,但有些過程與原本有出入..請容我釐清。

我的用意是想讓這故事更清楚些。

不瞞您說,我對A君憤怒仍在。

我自認我脾氣算好了,但會把我搞到憤怒甚至不惜打官司咬上,如此不顧一切....絕對不是沒理由,過程仍歷歷在目,我必須陳述我實際的經歷與您所寫的落差,目的是希望肇事人不要憑一己之私心,毫無悔錯之意,二度甚至三度傷害被害人。

以下是您的描述----------------------------------------------------------------------------------A君當時也很有誠意願意表示:賠付醫療費用並也告知他有投保保險.會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也跟警方表示說:他會盡最大誠意來處理本件事情,當B車駕駛被送往醫院後A車也跟著到醫院關懷整個過程都是很有誠意的處理過程。

 當事情發生後的幾日,A君有機通電話關懷之意,在相隔幾星期後,A君則慢慢的不與B車連絡了,B車當事人當時從東部隻身前往台北打拼,並無長輩或太多朋友可詢問,於是從網路上尋找一些答案,是否能有所協助,這時B車從網路上得知,發生交通事故應處理方式,這其中有些不合理的地方,警方並未跟B車製作筆錄,且也沒基本資料提供給他,只有用筆紙寫下A君的聯絡方式。

 當B車感覺有所不對之時,打電話給A君說哪時候要進行和解,A君則表示說:我問過保險公司了~我沒有跟你發生碰撞所以不算車禍,所以保險公司可能無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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