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 | 手球
手球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也指手球比賽中的用球,但在這裡它代表前者。
標準的手球比賽由兩隊各派七名參與,包括6名普通球員及1名守門員,在長40公 ...手球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手球一名進攻隊員(白衣者)正試圖射門最高管理機構國際手球總會(IHF)起源1898年丹麥特徵是否身體接觸是球員7人是否男女混合否,分開競賽分類團體運動,球類設備手球(球)場館手球場何時加入奧運會1936年 此條目介紹的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
關於足球規則的「手球」,請見「足球規則」。
手球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也指手球比賽中的用球,但在這裡它代表前者。
標準的手球比賽由兩隊各派七名參與,包括6名普通球員及1名守門員,在長40公尺,寬20公尺的球場上互相對抗、互相進攻。
比賽目的是盡量將手球射入對方的球門內,每射入一球就可以得到1分,當比賽完畢後,得分最多的一隊則代表勝出。
目錄1發展歷史1.1起源1.2近代發展2基本設備2.1場地2.1.1球門2.1.2場上界線2.1.3替補區2.2用球3比賽規則3.1概述3.2球隊3.2.1一般球員3.2.2守門員3.2.3換人3.2.4裝備3.3比賽時間3.4定點球3.5犯規與個人懲罰3.5.1犯規3.5.2個人懲罰4裁判人員4.1裁判4.2計時員4.3計分員5管理組織與主要賽事6參見7參考資料8外部連結發展歷史[編輯]起源[編輯]手球運動是在1898年由丹麥人霍爾格·尼爾森(丹麥語:HolgerNielson)所創,他利用室內場地首創「七人制手球」,比賽方式為在室內場地兩端各置一球門,雙方各派七名球員以手進行傳接球及射門。
尼爾森在1906年制定手球規則,並在北歐各國推展此項運動[1]。
同時間,在德國也有一項類似手球的運動,稱為「門球」;該運動由德國體育教師海澤爾(德語:MaxHeiser)專為女子設計,球員不許身體相互接觸,形式與現代手球相似。
1919年,另一位德國體育教師卡爾·舍倫茨(德語:KarlSchelenz)改進了海澤爾的設計,參考了門球規則制定「十一人制手球(室外手球)」的規則(如採用較小的球、規定持球者傳球前可走三步、雙方可作身體接觸等),並在歐洲各地極力推廣。
自此,手球成為歐洲地區(尤其是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一帶)極為風行的一項運動[2]。
1928年,國際業餘手球聯合會(IAHF)成立,並負責在德國柏林奧運會舉辦了首次的手球比賽項目(十一人制手球);其後,為慶祝聯合會成立十周年,又在1938年創辦了世界男子手球錦標賽。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歐洲成為主要戰場,手球的推廣才暫告中斷[3]。
近代發展[編輯]戰後,國際手球聯合會(IHF)於1946年7月11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創始會員包括丹麥、瑞典、法國、荷蘭、挪威、波蘭及瑞士。
聯合會開始大力推廣「七人制手球」,「十一人制手球」自此逐漸式微[3]。
國際手球聯合會自1954年起續辦世界男子手球錦標賽,並將之發展為國際手球最高水平的賽事;比賽每4年(有時3年)舉辦一次,至1995年改為每兩年舉辦一次;而世界女子手球錦標賽則在1957年創辦,同為國際女子手球運動最高水平的賽事。
此外,1972年德國慕尼黑奧運會首度將七人制手球列為男子組之正式競賽種類,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會更增列女子手球比賽。
目前,手球運動正式成為國際性的運動項目,全球已有183個國家參與手球運動,更有達800,000支隊伍參與其中[3]。
基本設備[編輯]場地[編輯]手球場地示意圖手球比賽的場地為長方形,長40公尺、寬20公尺,較長的邊界線稱為「邊線」,較短的稱為「球門線」(球門門柱之間)及「外球門線」(球門兩側);比賽場地周邊設有安全區,距離邊線最少一公尺、外球門線最少兩公尺。
大會可通過量度場地兩個對角線的長度,檢查場地尺寸是否準確;場地對角線長44.72公尺、半場的對角線長28.28公尺[4]。
球門[編輯]球門高兩公尺、闊三公尺,位於球場兩邊外球門線的中央,必須穩固地放置在地面或安裝在後面的牆上。
球門柱由一根橫樑相連,門柱和橫樑的橫截面為邊長8公分的正方柱體,並應由同樣的物料製造(木材、鋁材或化學合成材料)。
手球球門須符合歐洲標準組織規格(EN749,En202.10-1)[4]。
球門柱必須相間漆上兩種對比鮮明、並與背景有明顯區別的顏色;同一場地的兩個球門顏色必須一致。
球門應掛
標準的手球比賽由兩隊各派七名參與,包括6名普通球員及1名守門員,在長40公 ...手球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手球一名進攻隊員(白衣者)正試圖射門最高管理機構國際手球總會(IHF)起源1898年丹麥特徵是否身體接觸是球員7人是否男女混合否,分開競賽分類團體運動,球類設備手球(球)場館手球場何時加入奧運會1936年 此條目介紹的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
關於足球規則的「手球」,請見「足球規則」。
手球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也指手球比賽中的用球,但在這裡它代表前者。
標準的手球比賽由兩隊各派七名參與,包括6名普通球員及1名守門員,在長40公尺,寬20公尺的球場上互相對抗、互相進攻。
比賽目的是盡量將手球射入對方的球門內,每射入一球就可以得到1分,當比賽完畢後,得分最多的一隊則代表勝出。
目錄1發展歷史1.1起源1.2近代發展2基本設備2.1場地2.1.1球門2.1.2場上界線2.1.3替補區2.2用球3比賽規則3.1概述3.2球隊3.2.1一般球員3.2.2守門員3.2.3換人3.2.4裝備3.3比賽時間3.4定點球3.5犯規與個人懲罰3.5.1犯規3.5.2個人懲罰4裁判人員4.1裁判4.2計時員4.3計分員5管理組織與主要賽事6參見7參考資料8外部連結發展歷史[編輯]起源[編輯]手球運動是在1898年由丹麥人霍爾格·尼爾森(丹麥語:HolgerNielson)所創,他利用室內場地首創「七人制手球」,比賽方式為在室內場地兩端各置一球門,雙方各派七名球員以手進行傳接球及射門。
尼爾森在1906年制定手球規則,並在北歐各國推展此項運動[1]。
同時間,在德國也有一項類似手球的運動,稱為「門球」;該運動由德國體育教師海澤爾(德語:MaxHeiser)專為女子設計,球員不許身體相互接觸,形式與現代手球相似。
1919年,另一位德國體育教師卡爾·舍倫茨(德語:KarlSchelenz)改進了海澤爾的設計,參考了門球規則制定「十一人制手球(室外手球)」的規則(如採用較小的球、規定持球者傳球前可走三步、雙方可作身體接觸等),並在歐洲各地極力推廣。
自此,手球成為歐洲地區(尤其是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一帶)極為風行的一項運動[2]。
1928年,國際業餘手球聯合會(IAHF)成立,並負責在德國柏林奧運會舉辦了首次的手球比賽項目(十一人制手球);其後,為慶祝聯合會成立十周年,又在1938年創辦了世界男子手球錦標賽。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歐洲成為主要戰場,手球的推廣才暫告中斷[3]。
近代發展[編輯]戰後,國際手球聯合會(IHF)於1946年7月11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創始會員包括丹麥、瑞典、法國、荷蘭、挪威、波蘭及瑞士。
聯合會開始大力推廣「七人制手球」,「十一人制手球」自此逐漸式微[3]。
國際手球聯合會自1954年起續辦世界男子手球錦標賽,並將之發展為國際手球最高水平的賽事;比賽每4年(有時3年)舉辦一次,至1995年改為每兩年舉辦一次;而世界女子手球錦標賽則在1957年創辦,同為國際女子手球運動最高水平的賽事。
此外,1972年德國慕尼黑奧運會首度將七人制手球列為男子組之正式競賽種類,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會更增列女子手球比賽。
目前,手球運動正式成為國際性的運動項目,全球已有183個國家參與手球運動,更有達800,000支隊伍參與其中[3]。
基本設備[編輯]場地[編輯]手球場地示意圖手球比賽的場地為長方形,長40公尺、寬20公尺,較長的邊界線稱為「邊線」,較短的稱為「球門線」(球門門柱之間)及「外球門線」(球門兩側);比賽場地周邊設有安全區,距離邊線最少一公尺、外球門線最少兩公尺。
大會可通過量度場地兩個對角線的長度,檢查場地尺寸是否準確;場地對角線長44.72公尺、半場的對角線長28.28公尺[4]。
球門[編輯]球門高兩公尺、闊三公尺,位於球場兩邊外球門線的中央,必須穩固地放置在地面或安裝在後面的牆上。
球門柱由一根橫樑相連,門柱和橫樑的橫截面為邊長8公分的正方柱體,並應由同樣的物料製造(木材、鋁材或化學合成材料)。
手球球門須符合歐洲標準組織規格(EN749,En202.10-1)[4]。
球門柱必須相間漆上兩種對比鮮明、並與背景有明顯區別的顏色;同一場地的兩個球門顏色必須一致。
球門應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