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盲人:對戈登•庫明女士宣傳瞽叟通文的批評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中國盲人:對戈登•庫明女士宣傳瞽叟通文的批評
主要是介紹了傳教士們(主要是穆瑞、甘為霖、戈登‧庫明三人)在1894年至1897年之間就瞽叟通文的應用範圍、實際價值等問題展開激烈爭論,這些書面文章分別刊登在當時的中國《教務雜誌》和英國的《格拉斯哥先驅報》上,在論辯雙方中,庫明和穆瑞為首的一方堅持認為瞽叟通文非常適用於中國講官話地區的盲人教育及明眼人掃盲教育,而且已使用了22年(庫明也見證了18年);以甘為霖為首的另一方則認為瞽叟通文僅僅只適合以北京官話為基礎的北方地區,主要是華北和東北,不適合方言複雜的南方地區使用,而且並非原創發明。而事實上,瞽叟通文已經是當時中國各種方言點字中最具影響力的一種點字。儘管甘為霖盡力反對,且僅在上海與穆瑞一面之交(還是在會議當中),但至少集中體現了清朝末期臺灣與中國大陸點字研究的一次交流。
序
甘為霖的前言
1. 甘為霖先生寫給《格拉斯哥先驅報》(The Glasgow Herald)的信
2. 穆瑞先生對以上內容的回應
3. 甘為霖先生對以上穆瑞信件的回應
4. 9月12日甘為霖先生的信
5. 戈登‧庫明女士的教會在格拉斯哥的幹事斯洛文先生9月13日對上述信件的回復,附其委員會7月8日給方言委員會回復的會議紀要
6. 9月14日甘為霖先生糾正以上會議紀要的信
7. 戈登‧庫明女士1月9日對上述信件的回應——該文轉載在一本供內部傳閱的32頁的小冊子中
8. 甘為霖先生給戈登·庫明女士的回信,附件補充說明中包含方言委員會對7月8日回復的會議紀要的親自更正
9. 在32頁小冊子中杜簡(Dudgeon)博士的指責(摘自六月《教務雜誌》)
10. 從8月29日的《蘇格蘭人報》(The Scotsman)中摘錄的匿名語段
11. 甘為霖先生對上述語段的公告
12. 9月6日伊林沃思先生的信
13. 戈登‧庫明女士寫給《蘇格蘭人報》的信
14. 甘為霖先生對上述《蘇格蘭人報》中的信件的回應
15. 戈登‧庫明女士在《北不列顛每日郵報》(The North British Daily Mail)上的呼籲
16. 甘為霖先生對上述呼籲的評論
17. 格拉斯哥戈登‧庫明女士教會的新秘書格蘭特(J. Grant)先生12月11日的評論
18. 戈登‧庫明女士1月12日寫給《北不列顛每日郵報》的信
19. 甘為霖先生對1月12日《北不列顛每日郵報》中戈登‧庫明女士信件的回應
20. 阿勒代斯先生給《北不列顛每日郵報》的信
21. 甘為霖先生對上述信件的回應
22. 甘為霖先生的結論性評述
附錄
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