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
我的孩子遭到殘殺——犯人,完全沒有悔意。
「我所要的,只是一個道歉,但卻連這樣一句也得不到。」
日本史上最兇殘罪案「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四百五十天煎熬記事
本書盈餘十分之一將捐贈兒童保護團體
「我不敢告訴妻子,我們的孩子變成了什麼樣子——」
一名國小男童土師淳突然遭人殺害;
署名「酒鬼薔薇聖斗」的兇嫌――年僅十四歲的「少年A」遭到逮捕。
其手段之兇殘、犯罪年齡之低,引起社會廣大的驚駭。
然而,被害者的家屬,卻在這股輿論譁然中遭到極不公平的對待。
相對於殺人犯受到法律保護,得以隱匿其真實身分,而被害者家人卻全都絲毫不留地暴露在媒體之下;
各界的指指點點、流言蜚語,幾乎要將這個破碎的家庭整個淹沒……
法律,究竟是弱者的保障,還是加害者的護身符?
名家推薦
《與絕望奮鬥》被害者家屬本村洋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
育英國小總務主任、教育博士、法律碩士林作逸 律師、作家呂秋遠 名作家吳淡如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許家馨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施慧玲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董事陳淑貞 精神科醫師潘建志
公義推薦
這是一本真實地讓人心碎的書,是一本直到最後一頁難以放下的書,是一本讓人感動垂淚的書,是一本好書。――許家馨
想理解「被害人」生命故事的讀者,藉由這本書,您可以去想像、參與「被害人」生命經歷,學習聽聽「被害人」的聲音。藉由同理、尊重、理解、關懷,進而終結一段「被害人」可能從未真正過去的心裡創傷;在支持及陪伴、友善和照顧的生命敘寫下,如此的終結「被害人」經驗,才會有一個全新的開始。――林作逸
被害人家屬非只悲慟敘事令人動容,對於死刑存在的意義、刑事訴訟法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訴訟地位的平衡保護、媒體報導犯罪新聞的規範、訴訟制度應納入「修復式司法」精神的期待……等,一定能深刻、積極鼓舞我國目前正如火如荼進行的「司法改革」。――陳淑貞
一位痛失愛子的父親,字字血淚敘述成為被害家屬的過程;理解被害家屬,才能更有同理心。――王薇君
愛讓他從喪子之痛中站起來。這本書,証明被害者不是弱者。――潘建志
從書裡,我們不知道司法專業者是否相信母親說的話,我們不知道殺人少年及其父母親如何接受調查,我們只知道,「淳」的父母一直在堅強與無助中,一邊面對咄咄逼人的媒體報導,一邊等待了無音訊的司法調查;一天天感覺「淳」慢慢離親人遠去,一天天感覺正義慢慢離「淳」遠去……
這本手札,娓娓訴說一位父親喪子的傷痛、被媒體逼供的難奈、被司法排擠的無助。沒有緊密情節的鋪陳,沒有呼天搶地的情緒,也沒有振振有詞的控訴,但是,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帶著無解的沉重……――施慧玲
作者簡介
土師守
出生於神戶,神戶大學醫學院畢業,任職放射線醫師。一九九七年五月,因自稱「酒鬼薔薇聖斗」的少年所犯下的兇行,痛失當時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次男――淳。一九九八年秋天,在絕望的深淵中,他將自己一字一句、打從心底深處的吶喊,寫成一本獻給淳的鎮魂手記,就是本書《淳》。
譯者簡介
陳柏翰
享受低調且平凡的生活,常與文字相伴度過漫漫長夜。
現為自由譯者,譯有《憂鬱的心情》、《無盡充塞的夜》。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出生與成長
永遠的離別
面目全非的身軀
警方搜查
嫌犯落網
少年與人權
虛偽
媒體被害者
少年法
筆錄
畢業、一周年忌日
後記
為保護被害者點亮燭光 陳淑貞
責任與憐憫 許家馨
荼蘼花開,有時終結亦是另一個開始 林作逸
沒有聲音的人權,你是否聽到!? 施慧玲
推薦序
那沒有聲音的人權,你是否聽到?!
◎施慧玲
窗外忽然下起大雨,似乎蓋住所有的聲響、洗去所有的顏色……
「淳」與家人的故事,適合在這樣的夜晚閱讀。可以大聲嘆息而不被聽到,可以望著窗外的黑暗沉澱憤怒,可以閉眼數著雨點的頻率,悄悄挽回「淳」誕生那天的期待與喜悅。
在作者土師守醫生的筆下,他的次子「淳」,是一個不吵不鬧、充滿笑容、懂得分享、人緣很好的小男孩。沒有確診的語言及心智發展遲緩,似乎沒有影響「淳」的快樂童年,他和同年級的學童一起被高年級學長霸凌,似乎也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直到,「淳」沒有留下打鬥痕跡、就被曾經霸凌他的少年、殺害並且砍頭的那一天……
在家人尋找數日後,「淳」不完整的屍體終於被警方發現。在父親的筆下,身首異處的「淳」,只剩下一張慘白的臉……
那殺人又毀損屍體的少年,加上他那位永遠不懂得道歉的母親,在受害者父親的筆下,更是喪盡血色……
在父親筆下的「淳」,是被認定為發展遲緩的孩子,他有家人的愛護與特別的關照,也有喜歡的玩具和娛樂休閒,還接受看似友善的在地特殊教育。這孩子總是帶著可愛笑容到固定的地方串門子,生活平靜、作息規律、沒有危險……
只是,一如往常的串門子,竟就在沒有抵抗的情形下,被同學的少年哥哥殺害後砍頭。「淳」沒有留下一句話,任由媒體對他的「智能障礙」大作文章,即便母親極力為他辯白:「淳」不會亂跑、不會做傻事,這孩子的乖巧與笑容,終究沒能被殺人案件的筆錄記下來;留在人世間被討論的,是那殺人少年的治療、處遇與回歸社會……
從書裡,我們不知道司法專業者是否相信母親說的話,我們不知道殺人少年及其父母親如何接受調查,我們只知道,「淳」的父母一直在堅強與無助中,一邊面對咄咄逼人的媒體報導,一邊等待了無音訊的司法調查;一天天感覺「淳」慢慢離親人遠去,一天天感覺正義慢慢離「淳」遠去……
這本手札,娓娓訴說一位父親喪子的傷痛、被媒體逼供的難奈、被司法排擠的無助。沒有緊密情節的鋪陳,沒有呼天搶地的情緒,也沒有振振有詞的控訴,但是,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帶著無解的沉重……
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白紙黑字寫著:未滿十八歲的孩子都享有生命、生存及發展權;第四十條且禁止將兒童少年處以死刑。這個享有全球社會的人權公約,讀起來順口、聽起來理所當然。但對於「淳」及他的父母而言,卻是慘白而沒有血色。
十一歲的「淳」,在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的保障下,應該享有生命、生存及發展權。他是個發展較遲緩的孩子,喜歡玩具小汽車、迷戀樂高積木、愛護動物、行徑固定可預期。在父母與親人的愛與呵護下,「淳」也應該享有生命、生存及發展權。
但是十一歲的「淳」,只是去了鄰居家玩,遇上在書中沒有名字的殺人少年,便從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消失了蹤跡,而殺他的兇手,卻成了該公約四十條要保護的權利主體,還要佔去「淳」在公約第六條的位置。
而「淳」被剝奪的,不只是第六條的權利,還有第十六條給他的,可以守護家庭隱私的權利。但是這個家庭在痛失孩子之後,竟然任由媒體恣意地騷擾,面對司法的時候卻幾乎沒有知道真相的權利。
作為一個兒童權利公約的擁護者,我無言地、完全無言地,讀著「淳」的父親為兒子的死所寫的手扎。土師守醫生所提出的疑問,我無法回答,甚至無法思考任何回答的可能……
這一位父親,勇敢地寫下傷痛,清楚的對現行司法體制提出質疑,還敲中了當今兒童人權保障最難解的一個習題 – 隨機\連續殺人少年。
2017.04.20 施慧玲 停筆於夜半的最後一滴雨
面目全非的身軀 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早上。 雖然前一晚失眠,但為了尋找淳,今天也必須早起。 妻子的父親連早餐都沒吃就出門加入自治會的搜救隊伍了。 我的父母從家裡帶著神戶新聞的報紙過來。 這天的早報,無論是讀賣新聞還是神戶新聞,除了刊登淳的失蹤、以及智力發育遲緩,就連我的職業還有工作地點也一併透露。 不管是哪一則新聞,淨是一些淳的智能障礙是「僅叫得出名字的程度」、還有「曾經坐在須磨離宮公園的長椅上」等偏離事實的報導。 儘管我們憤怒,但現在不是計較這個的時候。 我們現在只想快點找到淳。 與我大學同期的橋本看了早報後來電慰問。我簡單說了一句「還沒找到人」便掛上電話。 我們夫妻倆正準備出門,打算按照昨天所說的那樣,今天先到柏台附近尋找。 就在這時,早上接近八點,小學的橋本厚子校長打電話過來。 「我聽說警察在友が丘中學圍起封鎖線。或許他們有什麼發現,你們要不要立刻過去看看呢?」 我一聽到這個消息,立刻叫住正要去上學的敬。 「你今天可以不用去學校,待在家就好。」 「嗯?我要去啊。」 雖然敬一臉疑惑,但他看到我的表情後就往回走了。 接著我與妻子什麼東西都沒拿就急忙衝出門。 離開公寓後左轉,看到熊貓公園後再左轉就到了友之丘中學的後側。距離正門還有一些距離。 但是友之丘中學周圍正在實施交通管制。警察圍起封鎖線,路人也不得在學校周邊行走。 我把車停放在學校西邊、神戶大學附屬醫療技術短期大學部的南邊道路,然往警察的方向走去。 「這裡禁止通行。」 「我們是土師淳的父母……」我說。 警察一瞬間面露驚訝,但隨即面無表情地說:「請從正門進入。」 這次我們走在通往正門的人行道上,又有別的警察前來對我們說:「這裡禁止通行。」 「我們是土師淳的父母。剛才有警察叫我們從這裡進去。」 這名警察聽完我說的話也露出訝異的神情。 他用無線電與上司聯繫後說: 「請你們前往須磨警局。已經先行知會過了,麻煩請把車停到警局的停車場。」 他的話在我耳裡就是代表絕望──「快去須磨警局!」 「天啊,淳已經去世了。」 這時悲痛的情緒在我心中蔓延。 「是……意外嗎?」我用僅剩的理智詢問對方。 「不,是刑案。」 他閉口數秒,然後用壓抑的口吻簡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