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
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
罵人家「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我沒有打人,只是站在旁邊也不行?
那包東西是幫學長保管一下而已?有那麼嚴重?
原來不懂得法律,會產生那麼大的影響!
如果我懂法律,我就會知道,
有些話不能說,說出口的話,一個字可能要罰一萬。
我就會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不能隨便拿人家東西當作開玩笑、
不能因為無法拒絕就幫別人保管危險的東西、不幫別人買賣東西、
更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我的身體,或是把很重要的資訊給別人……
這些,都是「法院的少年調查保護官」教我的事。
台灣第一本寫給現代中小學生的法律知識書
本書是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全書共有24章,收錄校園與法庭案例,為解決校園霸凌、言語暴力、性平、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法律問題而寫成,是第一本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能夠幫助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孩子將透過本書提供的各種案例與解說,瞭解個人的「行為與責任」,既避免觸法,又能建立法治觀念,妥善保護自己。
本書特色
• 台灣第一本寫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
• 包含校園與地方法院的大量案例,呈現青少年最容易疏忽的危險事件
• 全書包含霸凌、言語暴力、性平問題、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問題
• 親子共讀最好,更推薦每篇加以討論,可以有效引導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
熱血推薦
台北市永安國小校長 邢小萍
高雄市新光國小教師 李郁璇
台北市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退休法官 洪舜帆
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台北市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鏞鏞甫甫親子部落格 陳瑜
台北市中山國中生教組長 游承翰
親職作家 番紅花
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台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素養教育工作坊核心講師 蔡依橙
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組長 蔡佩靜
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親職溝通作家 羅怡君
(以上依姓名筆劃排列)
專文推薦
教育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花蓮縣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
台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推薦好評
「少年調保官是事件的處置者,也是當下最能看見問題癥結的人。這些故事的案主極有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經過的輕鬆少年、少女,只不過他們的輕鬆,只有在遇見法的問題時,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的無知。」──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
「吉官的《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寫了好多教學現場的故事,也深切寫出這位少年調保官的叮嚀與細心,相信老師們看過後也會有相同的體悟,甚至更清楚自己該引用哪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非常實用又容易閱讀的一本法治教育的書!匯集了時下學生常犯的錯誤行為,以深入淺出的說明,加上吉官幽默的譬喻,釐清了一般人對於法律上似是而非的迷思。誠摯推薦給目前在教育現場的學校教師、學生以及家長。」──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我很喜歡吉官的演講,吉官能把她的專業寫成書讓孩子了解,不要傷害他人,也要懂得保護自己,自己錯了,錯在哪裡很重要,這是一本很棒的書。」──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孩子需要知道這些事!學校課本沒講到的,讓這本書告訴你。」──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吉官唱作俱佳的演講,讓人印象極其深刻。ㄧ件件社會事件觸目驚心,匯集成有意義的教材,讓孩子們了解守住自己且自保,是當今很重要的課程!」──臺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一本校園親師生都該擁有的工具書,吉官以淺顯的文字與真實案例書寫,簡直就是家長和老師們用來輔導、管教烈火青春少年的最佳武功秘笈!」──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吉官這本書,是你在人生路上的護身符。」——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這本書真的是法治教育最佳讀本。」——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作者簡介
吉靜如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畢,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同時身兼國高中小青少年法律常識講師、校外反毒宣導團講師、國中小教師輔導管教法律講師等,大家都稱她為「吉官」。
少年調查官主要處理兒童與少年事件中的審前調查與保護處分執行工作,會在事件發生後,從家庭、學校、青少年個人、社區調查青少年觸法相關資料,並經過專業評估後做出最有利於青少年的處遇建議,包括保護處分與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以少年利益為優先,降低再犯,並於各國中小、高中,針對青少年最棘手觸法問題進行法制教育,做為犯罪預防的前置工作。
吉官在少年法庭上累積無數案例,並且在校園巡迴輔導、宣講,切身感覺教學現場需要融入更多法治教學,期許「人權法治正向管教」能夠幫助兒童與少年度過懵懂青澀的成長時光。
繪者簡介
茜Cian
來自新竹的動畫師,工作之餘持續創作插畫與漫畫。
聯絡方式 www.facebook.com/cianluoo/
PART1 一個字值多少錢?
1. 「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2. 我想告他霸凌,會被反控誣告嗎?
3. 在臉書、IG寫也有罪?
4. 我要讓大家知道渣男的真面目!
PART2 快脫衣服給我看
1. 叫她直播脫衣服,只是開玩笑!
2. 你這個月月經來了嗎?
3. 他約我出去聊天,誰知……
4. 抓小雞雞又怎樣,他很爽啊!
5. 叫你活娘砲,總行了吧?
PART3 金錢往來,這麼複雜?
1. 我只是借錢好嗎?才不是恐嚇!
2. 帳戶不可以借給人家嗎?
3. 那包東西只是幫別人保管!
4 幫忙領錢當打工,小心賠到死!
5. 下注只想衝一波,怎知輸那麼大!
6. 借100元利息10元,很划算嗎?
PART4 打架而已,還好吧!
1. 我沒有打人,只是在旁邊看!
2. 誰知道會打到自己人!
3. 我哪知道他們是警察?
4. 不用道歉,讓我打回來就好!
PART5 這有那麼嚴重嗎?
1. 我怎麼知道這個會上癮?
2. 我寫死亡筆記本,關別人什麼事!
3. 我是借用,不是偷!
4. 偷藏手機,只是惡作劇?
5. 行李裡面真的沒有炸彈啦!
作者序
孩子在乎自己的生活和前途
當然要超前佈署、建構法律思維
每次我到校園面對青少年作法律宣導,演講開始前,總會收到老師善意勸導:「拜託調保官多講案例,不要只講硬邦邦的法條好嗎?因為學生沒興趣……」
法律當然不是只有法條,但是學法律也不能不知道法條啊!所以,如何結合案例、運用法條,真的很重要。
幸好在從事少年觸法案件的工作環境下,每天大量接觸最新、最真實的青少年案件,總能讓我信手拈來許多青少年現場情境與思維盲點,當這些盲點或錯誤判斷出現時,總有青少年狠摔一跤,出現違法的後果。
因此,當我以青少年生活中可見的故事型態、案例,作為演講內容基準,連結法條的介紹與目的時,每個孩子都能進入情境、模擬危機,甚至會主動分享與自己相關的遭遇與作為,急切的想尋求最終答案:「這樣有違法嗎?」
誰說兒童、青少年不在乎或不喜歡法律?他們在乎自己的生活、在乎前途,更在乎能否成為尊法守法的好公民,只是他們還不知道違法的認定標準而已。其實法條的規範,是要運用在生活中,才會有生命與價值。法條的誕生,也是要解決生活的難題與紛爭,使社會有秩序與紀律。如果能從小學習,遇到事情能在法律的界線下處理,成年後面對糾紛與困境,也會有成熟的回應與態度,因為這樣的孩子「懂法」,就能增加「回應事物的選項」,多了法律,生活就不一樣。
通常孩子在遭遇人際衝突時,最直接處理策略就是:「他打我,我當然打回去,這是正當防衛。」但是孩子真的只有這個選項嗎?只要在孩子的回應模式中,增加法律思維作為,而不是進法院後,才開始思考違法後果,事情就會不一樣。在傷害發生以前,進行法治觀念的「超前部屬」,讓法律走進孩子的思維,就能養成有分際的新世代。
就像剛剛提到的:「他打我」,其實就有多元選項與作法。例如:
選項一:打回去。但後果是:兩方受傷、互告傷害。下場是:兩敗俱傷,都是犯罪。
選項二:讓他打。後果是:自己受傷、告他傷害。下場是:讓他接受司法審判,獲得相當金額賠償。時間可能長一點,但可以確保行為人受處分。
選項三:躲避、逃跑。後果是:下次可能還會再被打。下場會:擔心受怕、無助。
選項四:報告老師。後果是:老師輔導管教他,他覺得你是告密者。下場是:同學可能不喜歡你,打你的人也可能不在乎老師的管教,繼續發生相關事件。
選項五:告知家長。後果是:家長要求學校處理,老師找雙方家長了解情況,依霸凌程序處理,家長間可能會翻臉吵架。下場是:打你的人可能依校規處理,也可能家長進一步提告傷害,讓司法、教育同時進場處理。
這只是模擬,而非絕對,但卻可以引導青少年思考,不同做法,就會有不同結果,相信青少年會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作為回應的選項。
現今青少年人際相處與生活環境衝突問題,越來越複雜,從個人特質、家庭管教方式、學校教育、同儕互動等,都影響了每個人的回應。更棘手的是,會發生在真實生活中的事,也同樣會出現在網路虛擬世界。每個事件蘊藏的危機都不同,甚或超越家長自己過往的經驗,例如性平議題,因為網路訊息爆炸,兒童輕易就能獲取限制級影音資料,進而模仿或性探索。所以目前校園性平事件型態、類型與傷害性,都與過往大不相同。如何在新型態的危機模式中,幫助兒童青少年,學習辨識與自我保護,更進一步以法律為判斷,降低錯誤發生機率,不要讓「有傷大雅」的狀況發生,都在考驗現在的「E世代」。
想要讓孩子擁有處理優勢,用更具智慧的策略,來因應生活的危機與衝突,只有早早建立法律思維,才能 「早知道,才會早幸福」!
推薦序
一生的祝福
第一次見到吉官,是在台北市政府軍訓室舉辦的校園反毒講座中,吉官面對緊張焦慮的父母們,從頭到尾都沒帶一點「恐嚇」的語氣,但現場丟出來的每個實例都讓大家「驚嚇」到笑中帶淚、掌聲不斷——這就是吉官的功力與魅力。
很開心看到吉官願意分享這麼多年以來所面對的徬徨青少年案例,如果要說這是一本什麼樣的書,我會告訴孩子們:「這是一本讓你擁有好人緣的祕笈,也是保護自己遠離糾紛的寶典,更是一個最實用的生命禮物。」或許,跟《六法全書》比起來,這也不過是5個篇章、24個小節而已。但用心的讀者就知道,這些故事的背後,是迷途羔羊們付出的多少的心血與代價?這些案例在我們身邊根本司空見慣,你完全無法想像這樣的一句玩笑話,卻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甚至是後悔一輩子都不夠的遺憾——我很仔細地咀嚼著每一頁,彷彿進入和同學間打鬧的時光隧道,而讀到最後一篇,竟然和我好友的親身經歷相重疊!所以,我不禁要很嚴肅的說,這些章節不僅是吉官對孩子們點點滴滴的愛,更是這些犯錯的孩子們的心聲:「如果,時間能夠倒轉,我一定不會這樣做……」
雖然「千金難買早知道」,但是吉官這本書,卻是你在人生路上的護身符,我非常推薦所有的父母和老師都該擁有一本,甚至組成讀書會討論。相信各位讀完之後,你不會再說「不知者無罪」,因為,你已經擁有了吉官送給各位一生的祝福。
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老師讀了也會更清楚
要和孩子分享那些故事!
每當學生犯錯的時候,我常會跟他們說:「你知道這可能會被告嗎?」學生總是笑嘻嘻的回我:「老師,我才小學耶!誰會告我啊?」
學生、家長也都這樣想,更糟糕的是,有些老師與學校行政也這樣想。因此有很多生活上會觸法的小細節,就被嘻笑聲帶了過去。那種不安的感覺,總在我的心頭存著一種說不上來的不適。
但這些生活中零零總總的霸凌、口頭辱罵、恐嚇、詐騙,甚至是許許多多大人們無法想像的事情,其實都可能在這些孩子未來的國高中生涯中出現。可能因為我們的忽視,而讓孩子們無端受罰!主因在於,我們沒有足夠的故事讓孩子們可以看見;主因在於我們還沒有遇到這些故事,所以無法闡述給孩子們知道。
吉官的《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寫了好多教學現場的故事,也深切寫出這位少年調保官的叮嚀與細心,相信老師們看過後也會有相同的體悟,甚至更清楚自己該引用那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
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裡面寫滿我遇過的故事
以及孩子的無奈與無助
在職場多年,看遍了教學現場的問題,最後再從新北市教育局局長的角度看這本書,感受特別深。
裡面的每個故事、主角,幾乎都在我的行政生涯中出現過。那每個角色當下的無奈與無助,誠如吉官在每個故事後的補充一樣,事件中的每個人都需要協助。但問題來了,這個幫助者究竟在哪裡?
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女士,真是這個最棒的角色!教育局長通常看到的是過程與最後的結果,但少年調保官卻是事件的處置者,相對來說,也更是當下最能看見問題癥結的人。
這些故事的案主極有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經過的輕鬆少年、少女,只不過他們的輕鬆,可能是架構在虛空又廣泛的網路知識之上,只有遇見法的問題時,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的無知。
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局長
學生、家長、老師都要看的最佳法治教育讀本
收到吉官《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國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的書稿,一打開之後,竟然一路閱讀下去、無法停止、欲罷不能。因為,書中這些案例,都是我在教學生涯中,不管是擔任級任老師、生教組長或是學務主任時,都曾發生、處理過的事件。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當初有這樣的書可以閱讀參考,也許處理起來可以更得心應手,也可以對學生進行相關法治教育、防範未然。
杜威博士說過:「學校是社會的縮影」,社會上很多的事情也會在學校內發生,只是程度上的差異。隨著臺灣社會民主化與多元化的改變,校園環境與學生事件也越來越複雜。老師、學校「說了算」的年代早已過去,校園事件處理方式已經從情、理、法的模式有所轉變,很多都跳過情與理,直接進入法的層面來處理。所以,不管身為學生、家長或老師,真的要對相關法律有更多的認識與素養。
本書從實務案例來解析校園內外所遇到的事件,與相對應的法律條款。身為學生的你,一定要熟讀本書,才不會有一天成為故事內的主角;身為家長的您,一定要熟讀本書,才能教育孩子趨吉避凶,不會讓這些故事有一天發生在孩子身上;身為教師的您,不管是級任老師或是行政業務單位老師,更要熟讀本書,因為裡面的案例,可能就是您職場上要處理的日常。
本書真的是法治教育最佳讀本,推薦給大家。
臺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在臉書、IG寫也有罪? 放學後,美華帶著怒氣進家門,心想:自己是做好人、幫忙伸張正義,下場卻讓好友誤解自己的善意,好人真難做。 幾天前,美華在安親班看見宗翰和小娟在茶水間拉拉扯扯,雖然像在玩,但動作很親密,美華因此為好友小禎抱不平。 宗翰自稱是小禎的男友,兩人的互傳紙條都以老公、老婆相稱。這樣他還和小娟不清不楚、搞曖昧,根本就是背叛小禎。隔天趁著下課,美華把小禎拉到一旁,把昨日所見所聞告知小禎,想讓小禎知道宗翰的多情和背叛。 「你被騙了,宗翰在玩弄你的感情,他跟你玩,也跟小娟好,這樣的男生不專情、太花心,不要再跟他交往。」 美華就像是情場老手一樣,把事實加油添醋一番,再向小禎告狀。只因為小禎是自己的好友,不希望她被傷害。 「你看到了嗎?也許他們只是在開玩笑?」 但是小禎的回應卻讓美華很不舒服,感覺像是她在破壞別人感情。 「假裝的啦!宗翰一定到處告白,爛人一個!」美華加重語氣,希望小禎相信自己。 小禎聽了後,沒再說什麼,下午放學後,小禎決定直接跟宗翰對質。 「你昨天在安親班,是不是跟小娟曖昧,有人說你們很親密。」 「到底是誰在亂講?無中生有!我只是在茶水間,問她有沒有看最近的動漫。就這樣,哪有親密?」 宗翰不但否認,還在知道是美華告密後,說了美華許多不是。小禎因為質疑宗翰,兩人也吵了一架。事後小禎想想,難道真如宗翰說的,美華是故意要破壞兩人關係嗎? 第二天,小禎決定跟美華把話說清楚。 「我問過宗翰,他否認有你說的親密動作,你到底想怎樣?要害我們分手是嗎?你這樣忌妒我,算朋友嗎?」 說完小禎就轉身走開。 美華原以為小禎會感謝自己,沒想到卻被誤解,當場眼淚奪眶而出。小禎無法感受自己善意就算了,還說自己是要害她!怎麼會有這種人!枉費兩人還是最好的朋友。 當天放學到家後,美華立刻打開臉書,把在學校受的委屈,藉由發文討公道,她知道小禎一定會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