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來了怎麼辦?災難應變SOP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災難來了怎麼辦?災難應變SOP
「災難應變」與你我切身相關,更是每一個地球公民都應該了解的事台灣第一本談論核災應變的專業指南
如何快速啟動全面性的緊急救援系統?如何建立分工明確、高效率的災害應變中心?發生重大災變時,該如何配合才能讓救援行動發揮最佳效率?與親友失去聯繫時,應該向什麼單位求援?
二○一一年三月發生在日本東北的8.9級強烈地震,引起了海嘯、核災等巨大的複合式災難,災變過後的日本除了印證其防災應變教育的扎實,更讓全世界的國家紛紛重新檢視自身的防災與應變標準。與此同時,日本群眾在此次災變中展現出來的應變能力,尤其讓人深刻的領悟到,災難應變不光是政府的事,而是與所有二十一世紀地球公民都切身相關,是人人應該了解的事。
台灣每年都受到大自然無情的摧殘,地震、颱風、水災、土石流……,每一次重大災變的發生,都在考驗我們緊急應變的能力。當我們以為災難應變事不關己時,事實上卻是,在每一個人多的地方,學校、辦公大樓、展場中心、百貨公司、遊樂場、運動場,統統都有可能碰上重大災害或緊急傷亡,也都應該做好災難應變的準備。
災害固然無法避免與預測,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對「災難應變」有充分的了解與正確的認識。這不僅是為了在災變後生存,同時也是責無旁貸的公民責任,因為只有了解正確的作法和救災觀念,我們才能負起真正的監督責任。公部門是否盡責,大眾輿論是否公允,如果沒有正確、完整的認知,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次災難的犧牲品。
重大災變的救災面向多元而漫長,如何在最高效率下妥善利用與分配資源,災難醫療援助隊如何設立、災民如何安置、民眾的金錢與物資捐贈如何統整……,不論是災後第一時間的黃金救援,還是平日的事故模擬演練,本書一方面清楚明白說明災害應變的重要性,釐清我們的錯誤概念,一方面也是針對全面性災難應變的完整SOP,更是台灣第一本談論核災應變的專業指南。
作者以親身參與台灣多次救災和緊急醫療行動的實務經驗為基礎,輔以多次國外教學和訓練的理論為指引,整合了全世界的災難應變實例,再加上多張緊急醫療系統運作的流程圖、各種措施優劣比較表格,以及專有名詞的解釋,為讀者提供重要的解答,讓一般大眾能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動作,使災害不再擴大。
作者簡介
林志豪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業,曾任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住院醫師和總醫師。現任成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且為國家級災難醫療救護隊南區支隊醫療組醫師,也是衛生署南區緊急應變中心代理執行長。
多次參與國際醫療救援和教學工作: 2005 參與印尼亞齊地區的南亞海嘯救援行動 2006 與台灣國際醫衛行動團隊勘查肯亞水災及裂谷熱疫情 2007-2009 赴馬拉威及尼泊爾參與國際醫療援助 2008-2010 於肯亞大湖大學舉辦多次災難訓練課程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自序 救護車背後的理論架構和實務經歷
第一章 緊急醫療系統的發展史
第二章 緊急醫療系統和事故應變
第三章 事故指揮系統
第四章 事故管理的基本原則
第五章 大量傷病患檢傷分類
第六章 事故應變的處理流程
第七章 教育,訓練,演習
第八章 事故應變的心理考量
第九章 大量死亡事故
第十章 災難醫療援助隊
第十一章 捐贈的基本原則
第十二章 事故應變的模擬練習
輻災的檢傷流程: 輻射是一種能量,以電磁波或粒子的形態傳送。輻射可以分成兩大類,:像是X光、伽瑪射線這些能量較高,能使物質產生游離作用的稱為游離輻射,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而太陽光、燈光、紅外線、微波、無線電波、雷達波等等能量較低,只能激發但無法產生游離的輻射稱為非游離輻射,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這裡討論的是那些可能破壞生物細胞的游離輻射。 輻射放射物質(Radiological dispersion device,RDD)或是髒彈(Dirty Bomb,一種利用爆裂物來散佈輻射物質的裝置)所造成的輻射事故並不多見,而且,就理論和過往的經驗來看,輻射物質極少直接造成傷病患死亡。影響傷病患存活的通常是創傷的嚴重度,雖然輻射物質可能會延遲了傷勢處理的時機。 在討論輻災時,必須明確地區分輻射暴露(Exposure)和輻射污染(Contamination)這兩個觀念。如果傷病患只有受到輻射暴露,而且現在沒有繼續暴露,也沒有受到輻射物質的污染,那麼,這個傷病患並不會對醫護人員造成危害,也不需要除污。簡單地說,單純地只有輻射暴露的傷病患,雖然已經受到輻射的傷害,卻不會繼續發散輻射,當然也不會污染其他人。而受到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多半是因為輻射物質的碎片留在體表,尚未去除,所散發的輻射劑量通常也不高。一般而言,處理輻災傷病患所受到輻射污染的危險性,遠低於處理化災傷病患所受到化學物質污染的危險性。 受到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必須接受除污,但除污過程應儘可能避免破壞體表,因為皮膚是很好的保護層。如果體表破損,應該盡快除污後縫合。在事故早期時,輻災傷病患的嚴重度幾乎都取決於創傷傷勢,而不是輻射的劑量。脫除傷病患的衣物,差不多可以除去九成的輻射污染物質,但如果傷勢很嚴重,不應該為了要脫除衣物除污而延誤了處理傷勢的時機。 如果傷病患卡在事故現場,很難脫困,而且現場的輻射物質也很難完全清除,那麼,檢傷員應該大費周章來撤移病患,還是應該將隔離設備直接拖到現場,架設在病患和輻射物質之間,以免病患繼續暴露於輻射之下呢?這問題並沒有很好的解答。在現場架設輻射隔離設備並不是很實際,通常只能幫病患裹上幾層毛毯。如果現場的傷病患很多,檢傷員應該繼續進行檢傷,脫困的任務則交由脫困員或搬運員來處理。 那麼,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必須在送醫之前,進行完整的除污嗎?這問題必須要考慮兩個層次,第一,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其實對醫護人員的危害並不高,輻射本身對傷病患的存活在短期內也幾乎沒有影響。第二,輻災除污和化災除污相當不一樣,輻災除污需要專業的人員和偵測設備,在現場等候這些人員和設備很可能會延誤了處理傷勢的時效。因此,方逢(Fang Fong)建議輻災的現場除污只需要脫除病患的衣物,並用數層毯子重重包裹傷病患的身軀,就可以後送醫院。這裡的檢傷流程建議,如果設備許可,中傷和輕傷的傷病患應該留在現場評估是否受到污染,並接受除污。而重傷者不需要留在現場評估輻射污染;即使確知受到污染,也不需要除污,可以在通報醫院之後直接後送。如果設備不許可,那麼,中傷和輕傷也可以不經過除污的程序而後送醫院。如果後送的途徑或交通工具有問題,那麼受輻射污染的重傷傷病患在滯留現場期間,應該接受除污。核災的檢傷流程: 這裡所謂的核災是指核電廠爆炸這類事故。核災造成的傷害有三種主要的形式:爆炸傷(Blast injury)、熱輻射傷(Thermal radiation,類似燒燙傷)、以及游離輻射傷(Ionizing radiation,類似輻射塵飄落,而且持續發散輻射線)。 核災的生還者可以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單純的燒燙傷,預後決定於燒燙傷的面積和嚴重度。第二類是燒燙傷合併輻射傷害,如果燒燙傷的體表面積大於百分之三十,而且暴露的輻射劑量大於4戈雷(Gy),那就幾乎沒有存活的機會;如果燒燙傷的體表面積小於百分之十,而且暴露的輻射劑量小於2戈雷,那通常不會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問題是,要在現場偵測輻射劑量並不是個容易的任務,往往只能利用傷病患開始嘔吐的時間點,來大略估算輻射暴露劑量。如果開始出現嘔吐的時間,距離核災事故小於四小時,那麼暴露劑量通常是大於3.5 戈雷。第三類是燒燙傷合併輻射傷害,同時也受到創傷。這類病患的預後通常比較不好。就如同輻災的事故應變,燒燙傷和創傷的緊急處理,在核災中應該優於除污。 核災的傷病患通常為數甚多;耗費大量資源的醫療處置,應該只保留給有機會存活的傷病患。核災和輻災的性質相當類似,因此共用同一套檢傷分類流程。在台灣的架構中,核災的處理大部分著重在核電廠員工和相關專業人員的應變作為,緊急醫療系統的角色似乎偏於民眾疏散。核災應變牽涉到很多層面,救護技術員在這方面的訓練和防護設備仍然有許多改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