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爭的多元視角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南海之爭的多元視角
南海問題的發展史無前例、錯綜複雜、瞬息萬變、虛實交錯,充滿各種學科的應用與挑戰。如何精準掌握南海問題發展的現況與趨勢,既牽涉南海周邊聲索國的歷史證據和目前的佔據島礁的情形,也涉及東亞地區的穩定繁榮與戰略局勢。
本書針對南海問題進行重點分析,包括南海問題的根源、台海兩岸對南海問題的認知、南海形勢的發展、東協對南海問題的立場、菲律賓訴中國南海仲裁案,冀能扼要且完整的呈現南海問題的輪廓。本書兼具學術基礎與現實意義,盡力呈現包容華人以及非華人在南海問題的觀點,以期在學術研究和實際促進南海成為和平之海做好智識準備。
作者簡介
孫國祥
現任台灣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兼任副教授、台灣復興廣播電台兩岸論壇專家學者主持人、中華兩岸交流促進會副理事長。曾任南華大學亞太研究所所長、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系副教授。學術專長為亞太區域整合、國際關係、國際法。
叢書主編簡介
羅金義
香港教育大學大中華研究中心聯席總監,社會科學系副系主任,《香港社會科學學報》總編輯。
第1章 南海問題當代的發展脈絡
第2章 台海兩岸認知的南海問題
第3章 南海周邊各國的競逐作為
第4章 東協對南海的共識與立場
第5章 南海仲裁案
第6章 結論:段線、島礁與維和原則
序
1970年代以後,中國大陸在建立所謂「四個現代化」的基礎之上,還在逐漸發展一個藍海的海軍力量,把中國的軍力更往前推,使中國大陸的發展能夠成為國力的衍生。因此,我們會發現中國大陸是有一個比較清晰的海洋戰略。中國大陸在利比亞撤僑,在亞丁灣(Gulf of Aden)護送運油航線,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大陸很努力的在把海洋勢力向各個地方推進。中國大陸目前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也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它有此種雄心,也有此類力量。
台灣的海洋戰略基本上還是防衛台灣固有的海域,增進國際間的海洋合作。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它還是遵照聯合國共同的規約,比如說台灣在海洋方面還是能夠從南海一直維持到台灣海峽北部航運的安全。台灣知道海洋運輸線的重要性,因此不光跟美國、日本進行合作,也跟大陸保持一個和平與穩定的關係。台灣還維護漁民和海洋的安全,與菲律賓的漁船糾紛,菲律賓最後還是道歉了。從這個立場上來講,台灣方面的努力也讓國際社會刮目相看。
台灣希望能夠維護漁民在台灣周圍海域捕魚的安全,台灣也考慮到兩岸是不是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來從事漁業協作,在海洋的事務方面能夠有更多的協調性,而不是對抗性或者相互的不理睬和壓制。台灣壓制大陸是不可能的了,現在看大陸是不是有更寬容的態度來接受台灣在一些事務上的參與。比如說在南海的問題上面,沒有台灣的參與,就少了一塊。南海有六個聲索國,中國大陸和台灣聲稱對南海有全部主權,但越南、菲律賓、汶萊、馬來西亞、印尼聲稱它們有一部分主權,在維護南海安全的議題上面,台灣和大陸應該有更多的合作空間。這本書的內容可以作為此類方向的發展。
孫國祥教授浸淫南海問題十多年,他在國立政治大學的博士論文就是以現實主義來探討南海問題,之後持續將南海問題融入到其對亞太安全的研究之中,他也曾經為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撰寫了多年的亞太綜合安全年報,對亞太安全整體研究深入。欣聞國祥得以在香港出版南海問題的專書,本人謹此致賀並向廣大的香港以及華人朋友推薦本書。
李明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
南海問題近期發展脈絡爭端第一階段:1960 年代末至 1980 年代後期南海島礁主權與海域管轄權爭端的發展,大致經歷了數個階段。從 1960 年代末期到 1980 年代後期可視為是第一階段;在此階段,東南亞相關國家受到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FarEast, ECAFE﹚、1 亞洲近海海域礦產資源聯合勘探協調委員會﹙Committee for Coordination of Joint Prospecting for Mineral Resourcesin Asian Offshore Areas, CCOP﹚等國際機構提出南海可能蘊藏大量油氣資源的勘察報告2、第一次國際石油危機爆發,以及聯合國召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Thir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Law of the Sea, UNCLOS III﹚討論建立新的海洋法律秩序等重要因素的影響,觸發各國佔領南海南沙群島的島礁,開啟持續迄今的佔領格局。此段時期,實際佔有南沙島礁的地區包括台灣、中國大陸、越南、菲律賓以及馬來西亞。若以數目而言,其中佔領最多島礁的國家是越南,其次是菲律賓。中國大陸也於 1974 年以武力控制由越南掌控的南海西沙群島,取得西沙的控制權,並在1988 年與越南在南沙群島赤瓜礁﹙Johnson South Reef﹚海域發生武裝衝突,開始佔領部分南沙島礁,將勢力由南海西沙群島延伸至南海南半部的南沙群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自1956年重新返回南沙太平島﹙Itu Aba,亦作 Taiping Island﹚並持續維護其控管權。爭端第二階段:1988 年至 2002 年後半期1988 年中越赤瓜礁海戰發生後,至 2002 年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以下簡稱東協、中國大陸稱東盟﹚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3 為南海島嶼主權與海域管轄權爭端發展過程中的第二階段。此期間,南海緊張局勢大為升溫,主要原因為中國大陸於 1992 年制定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以國內立法方式宣示南海島嶼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