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用事業的管制與競爭 | 運動資訊第一站 - 2024年11月

中國公用事業的管制與競爭

作者:潘天蔚
出版社:翰蘆
出版日期:2014年06月03日
ISBN:9789865860387
語言:繁體中文

  本書非常適合對公用事業經濟與法律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因為公用事業管制與競爭,涉及了電信、電力、鐵路、自來水等重要領域,一直是各國學術界、管制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相當關注的議題。

  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急速成長,公民能否以合理的價格和條件,普遍地享受到基本、優質、無中斷的公用事業服務,已經成為建設與落實經濟法制的一大難題。

  作者從管制公用事業的必要性和謙抑性出發,分別從進入、價格、質量、聯網等管制措施著眼,引用大量實際事例,分析中國大陸目前所遇到的管制過濫、錯位、缺位、不足等問題,探討問題的癥結,提出以競爭為導向的法律改革建議,避免落入全面民營化或解除管制的陷阱,避免繼續沉淪計劃經濟或權貴資本的窠臼,主張業務分離,促進有效競爭,落實必要管制,慎思改革次序,有相當深入的探索,是瞭解中國中用事業經濟法律的重要書籍。

作者簡介

潘天蔚

  現職
  國際電信公司大中華地區法務長

  學歷
  ‧中國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暨哲學系學士(雙主修第一名畢業)

  專業
  ‧台灣律師
  ‧美國紐約州律師
  ‧中國國家司法考試及格
  ‧香港海外律師資格考試及格(將成為香港事務律師)。

  經歷
  ‧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與Clifford Chance)律師與高級律師

  專長
  ‧處理涉及中國的公司、商業、投資、融資、勞動、房地產、基礎設施項目等領域
  ‧香港公開大學中國法律兼職導師

導論

壹、選題意義
1.理論意義
2.現實意義
貳、中國內外研究現狀概述
參、創新點
肆、論文結構
伍、研究方法

第1章公用事業管制及其雙重性

壹、公用事業管制的基本涵義
貳、公用事業管制的主要分類
1.直接管制與間接管制
2.經濟性管制與社會性管制
參、公用事業管制的法律依據:以《反壟斷法》第七條為中心
1.管制主體
2.管制對象
3.管制內容
4.管制方法
5.管制目的
肆、公用事業管制的必要性與理論基礎
1.避免過度競爭
2.避免競爭不足
3.維護公共利益
伍、公用事業管制的謙抑性與理論基礎
1.公共利益理論:管制實現動態的公共利益
2.利益集團理論:避免利益集團俘虜管制者
3.公共選擇理論:市場失靈與管制失靈並存
4.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管制不排斥競爭機制
陸、小結

第2章公用事業管制的主要內容及管制與競爭的關係

壹、公用事業的經濟性管制
1.進入管制
2.價格管制
3.質量管制
4.聯網管制
5.直接管制與間接管制的關係
貳、公用事業管制中的競爭內涵
1.公用事業管制中競爭的理論基礎
2.公用事業管制中競爭的演進歷程
3.公用事業管制中競爭的作用
4.公用事業管制中競爭的方式
5.公用事業管制與競爭的關係
參、小結

第3章對中國公用事業管制與競爭狀況及相關法制的評述

壹、管制過濫與管制錯位
1.進入管制過濫
2.價格管制錯位
貳、管制缺位與管制不足
1.缺乏有效的互聯互通機制
2.落後科技發展與網絡融合壁壘
3.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4.普遍服務缺位與交叉補貼氾濫
5.質量低劣
參、小結

第4章探索中國公用事業法制改革的思路

壹、總體思路
1.推動業務分離
2.促進有效競爭
3.落實必要管制
4.慎思改革次序
5.檢討當前法制
貳、具體建議
1.進入管制
2.價格管制
3.質量管制
4.聯網管制:落實互聯互通義務與禁止拒絕交易行為
5.間接管制
參、小結

結論

導讀

  本書是本人就讀中國北京大學期間(2003-2010)撰寫並通過論文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儘管論文中所引用的法律法規與文獻資料均以2010年1月為時限,但是如今讀來,大體上依然不失時效,仍具重大參考價值。

  承蒙本人的博士班導師盛傑民教授悉心指教,逐章點評,全文審閱,令本人獲益匪淺,才會有本書面世。盛老師是中國經濟法學研究領域的開山泰斗,自由開明,不懼權貴,仗義執言,數十年來積極推動中國《反壟斷法》立法工作。經過多年奮鬥,該法終於在2007年瓜熟蒂落,2008年開始施行,委實難能可貴。本書正是以中國《反壟斷法》第七條為經緯,結合中外經濟法學領域相關研究成果,作為中國公用事業管制與競爭議題的論述中心。展卷執筆,飲水思源,筆者每每感念盛老師對於推動中國競爭法制之卓越貢獻。同時,本人有幸成為盛老師教研生涯中所指導的最後一位博士班導生,而這篇論文也是盛老師最後一篇親身指導的博士學位論文,往往令本人落筆前倍感意義之重大,不敢須臾因循苟且。

  在論文答辯期間,承蒙劉瑞復教授、劉劍文教授、張守文教授、甘培忠教授、蔣大興教授悉心指教,啟發本人深思論文中若干關鍵論點,令本人獲益良多,同時成為本人修改論文與最終定稿的重要參考,謹致謝忱。

  正如本人在這篇論文中反覆主張,中國公用事業領域需要儘快引進「以競爭為導向的管制改革」。然而,由於本文僅涉及實體法層面,尚未深論程序法層面的改革路徑。歸根結柢,中國目前不僅需要「反對經濟壟斷,引入有效競爭」,還需要「反對政治壟斷,引入有效競爭」。換言之,如果改革僅停留在法律條文層面或者經濟體制層面,而不在政治制度或者文化生活層面,打破權貴壟斷,引入有效競爭,進而走上民主與法治的康莊大道,那麼一切經濟法制改革措施,或流於偶然賢明,或淪為鏡花水月,往往難以永續發展。識者慎之,共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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